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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烈日紫微﹣黃卯>「李鳳儀的因果故事」(五)
「李鳳儀的因果故事」(五)
2008年當四川地震後,「莎朗史東」說是 KARMA(業力) ,被翻譯成「報應」,換來一片指駡聲。
KARMA (業力)其實是中性的,有「善業」、「惡業」之分。譯作前世今生長期累積的「果報」較為合適:即是說,今生的遭遇不一定是今生所作所為導致。
之前寫到的特警就有一女兒,六歲被母虐打到十二歲,終於去到自殺邊緣。過往六年她又有甚麽大惡可作呢?
惡業之最首推「殺業」。
李鳳儀的前生是日軍,以殺人斬頭為樂,是為完整「殺業」,是極難救的版本。
完整的殺業有兩個重點:1. 指定要他(一切眾生)死;2. 他(一切眾生)的死令你很滿意。
其他的都是不完整殺業,在「辯論業果」時就有抗辯空間。
例如:在寫字樓遇上外邊走入來的蟑螂,在沒有辦法之下(有時是有的),我已在門口擺定殺虫水。因它的死不會令我愉快,有得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