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多年前一個女性舊客的住宅(見附圖),入住後諸多不順。 丈夫更無端的犯了官非,於是請我堪宅,且看看官司有無趨吉避凶之道? 真正化解官非的最好方法,就是沒有或不去犯法。 若是真的作奸犯科,卻能藉着化解而能逍遙法外的,這世上還有天理? 所以很多學生央求我傳授化解官司的法門,我都拒絕。 這個住宅,三尖八角,我一看之下大摇其頭,只能勸她速速搬出。 三十六着,走為上着。 這種圖則的屋宇,若真的要居住,必須拆去間格,來一個大裝修,用「挨金剪火」之法,以間格方式裁去尖銳的角落,方能安居。